(一)目的
为提高学校整体防汛防台能力,确保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应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工作要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校区、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4.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各单位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到位,职责明确,正确应对,协调一致,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最初,将损失减小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代行职责。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各项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工作,并实时跟踪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发展,及时向组长汇报事件进展,并提供应急处置意见;成员单位主动应对现场防汛防台的各种情况,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沟通、处置以及指导、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文秘情报组:负责各类应急事件通知、信息的收集,工作汇报稿、文件、信息专报等材料撰写和会务工作。(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协办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应急指挥处置组:负责应急搜救、抢险等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和险情需求,联系协调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入校协同参与抢险救灾救援等工作。并组织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保卫处、各校区保卫部门;协办单位:学生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部)
3.宣传舆情组: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应急处置工作动态信息,撰写、发布有关新闻稿件。(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办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保障与善后处置组: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网络和通信保障,抢修恢复损毁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做好各校区监控摄像设备畅通正常;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生活必需品。(牵头单位:实验室与信息技术中心、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二)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快速解决”的原则,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与市、区各有关委、办、职能部门以及各校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校区、各部门有责任配合学校积极参与防汛防台的应对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完成任务,把损失降低到最低。
三、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期间根据情况随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相关人员到场,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传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上下各级各类通讯畅通。
2.各校区、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等单位要将所有房屋和校园环境设施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要高度关注排水防涝、高空坠物、雷击、地陷倒塌、漏电触电等情况的出现,做好排查工作,掌握学校的防汛防台状况。
3.以保卫处、学生处、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为主体,成立防汛防台抢险队,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抢险救助。
4.紧急情况下停止一切施工操作、户外和校园活动,关闭危房,对水电气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重点安全保护,并进行人员紧急疏散转移避险。
5.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单位建立及时通报制度,迅速将现场防范情况和动态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要时与属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6.紧急做好各类物资供应工作。保障与善后处置组提前准备应急避难场所,并负责采购、储备各种防汛物资;
7.防汛防台警报解除后,保障与善后处置组立即补充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加固设备,以备随时之需。文秘情报组及时总结汛期的经验教训,提高应对能力,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四、事件分级与响应
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各个等级响应情况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防汛防台事件分级与响应》(附件2),相关单位根据响应要求及时填写《宁波财经学院安全隐患自查清单》(附件3),并汇总至学校保卫处。
五、后期处置
台风或汛期过后,市防指通知防台调整为II级响应时,自响应降级通知发出起,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视情决定是否复课。并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抢险物资补充工作。保障与善后处置组根据物资消耗情况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并整理整顿剩余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保障与善后处置组结合常规维护维修工作,对在汛期中损毁的设施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查、整治和维修,尽快修复,并填写《宁波财经学院受灾情况汇总表》(附件4)。
3.保险工作。保障与善后处置组及时处理各类保险事务,鼓励和增加新的保险。
4.防汛防台经验总结工作。文秘情报组全面分析、评估和总结汛期的各项防范和应急工作,改善措施,提高防抢能力,成文上报,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宣传舆情组根据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信息,撰写、发布有关新闻稿件。
5.培训和演练工作。应急指挥处置组积极组织参加各级防汛专业培训,定期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强化应急能力,改善应急响应,加强队伍建设。
6.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文秘情报组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汛期内各种工作的信息如实上报,同时向全校通报防汛防台工作情况。
附件:1.宁波财经学院防汛防台工作日常教育与管理
2.宁波财经学院防汛防台事件分级与响应
3.宁波财经学院安全隐患自查清单
4.宁波财经学院受灾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宁波财经学院防汛防台工作日常教育与管理
1.通过日常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防台风、防雷击、防强降雨、防泥石流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职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应急演练,提高避险、自救、逃生等能力。
2.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3.在每年7月前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疏浚,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4.整理发布包括职能部门、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通讯录。一旦预警出现,及时公布值班表、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等。
应急物资储备:配备雨衣雨鞋、强光灯、水泵、沙袋、食品、急救箱、救援麻绳、应急车辆等物资。